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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布置编报2014年部门预算初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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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8 10:03:04

规预函[2013]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局中央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做大、做实、做强部门预算,本着早动手、早编制、早储备的原则,根据中央部门预算改革和编制要求,现就编报国家林业局2014年部门预算初步方案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 编制内容

国家林业局2014年部门预算初步方案编制内容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初步方案和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2个部分。基本支出预算是保障国家林业局机关本级和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编制单位包括国家林业局机关本级和财政补助性质的直属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是国家林业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不含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编制单位包括国家林业局各司局、直属单位等预算单位,以及承担国家林业局专项任务的有关地方林业单位、林业高校等非预算单位。

二、 编制原则

2014年部门预算初步方案编制要充分考虑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结合财力可能,量入为出编制预算。

(一)厉行节约原则。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的编制,要继续严格贯彻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会议、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支出,降低行政事业管理成本。

(二)保障重点原则。优先保障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支出,局党组研究确定的重大支出,局本级和直属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项目支出按照轻重缓急,对滚动列入2014年部门预算的“前三类支出项目”优先保障。

三、 编制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赋予林业部门的职能。

(二) 党中央和国务院重要决策、重要指示等。

(三)财政部确定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及有关要求。

(四)局党组研究确定或局领导批示的2014年重点工作及重要任务。

(五)各部门、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及确定的2014年重点工作。

四、编制步骤

(一)基本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步骤

1.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初步方案。

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规定格式,进行基本支出预算的详细测算,并于2013年5月25日以前以纸质方式将基本支出预算初步方案上报国家林业局计财司。

2.审核确定基本支出预算初步方案。

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对各单位上报的基本支出预算初步方案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初步方案后,通过国家林业局内网“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下达基本支出预算“一上”控制数,由各单位正式编制2014年“一上”部门预算。不能使用“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以纸质方式下达。

(二)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步骤

1.制定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凡是涉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承担的项目(打捆项目),原则上项目主管司局(单位)应在2013年4月10日以前向项目相关单位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各单位编制申报2014年项目申报材料。不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的项目要通过适当方式组织项目单位报送相关项目经费申请材料。

2.组织申报项目经费申请材料。

项目实行分级归口编制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各林业高校,由项目主管业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所属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格式、内容、时间和要求等,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会签本单位计财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家林业局项目主管司局(单位);计财部门负责按规定格式及要求,汇总形成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综合申请报告(见附件1),于2013年5月15日前,以财(计财)字号文件上报国家林业局计财司。

3.审核论证各单位所申报项目。

国家林业局项目主管司局(单位)收集、整理、审核各项目单位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和项目筛选,为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做好基础性工作。

4.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

国家林业局项目主管司局(单位)在审核论证项目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并初步确定各项目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的基础上,形成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统一使用国家林业局内网“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编制,并于2013年5月25日以前报送国家林业局计财司。不能使用国家林业局内网的单位以纸质和邮件方式报送。

5.统一审核和整合项目。

国家林业局计财司依据项目申请单位计财部门报送的项目支出预算汇总申请报告,对国家林业局项目主管司局(单位)提交的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进行审核,从全局出发按照项目不交叉、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进行项目资金的全盘整合,在同有关单位沟通协商的基础上于2013年6月10日以前,通过国家林业局内网“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下达项目支出预算“一上”控制数,由各单位正式编制2014年“一上”部门预算。不能使用“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以纸质方式下达。

五、编制要求

(一)基本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要求

各单位对因执行财政部有关文件及规范津贴补贴等而增加基本支出预算的,可按要求进行测算,并于5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含文字说明、附表、相关依据文件等,附表格式见附件2)报送计财司,经审核后,于6月10日前下达基本支出“一上”控制数,由各单位正式编制“一上”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有关测算增加内容包括:

1.局机关和参公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规范津贴补贴申请经费(附件2表2、表3)。

2013年,我局机关及参公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规范津补贴已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解决。2014年,上述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出现较大变化需调增、调减规范津贴补贴预算,需按要求进行测算后相应调整预算。

2.一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规范津补贴经费(附件2表4)。

(1)关于规范津补贴全口径需求数的测算

2013年,一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规范后津补贴标准与原发放水平的增量部分,已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解决。2014年,拟对规范后津补贴标准进行全口径测算,对规范后津补贴标准的需求总数与目前财政已安排数的差额部分纳入2014年新增基本支出预算,申请中央财政安排解决。

(2)关于规范津补贴标准提高新增需求数的测算

对2013年所在地又出台了新的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情况,有关单位在按上述(1)条要求进行全口径测算的同时,2013年6月30日前还需向我局申请办理追加规范津补贴经费,由我局审核汇总上报财政部,财政部审核确认批复后,追加基本支出预算,并相应纳入2014年基本支出预算。逾期未按要求向我局申请追加规范津补贴基本支出预算的,视为无提高标准资金需求。

3.解决医疗经费挂账申请增加经费(附件2表5)。

根据《财政部关于解决医疗经费历史挂账有关政策的通知》(财预〔2006〕491号)精神,2013年我局安排解决了直属事业单位2007-2011年账面已实际形成的医疗经费挂账。对局机关尚未核销的医疗经费挂账,以及各单位2012年新形成的挂账部分,在单位承诺保证没有自筹资金等解决经费渠道的前提下,报我局审核后,可通过2014年部门预算申请财政拨款解决。

除上述3项基本支出内容外,各单位其他因执行中央财政政策而形成的基本支出预算需求,请与计财司沟通确认后,再编制申请相关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要求

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应进一步调整、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和内容,突出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有保有压,统筹处理好供需之间不平衡的突出矛盾,全面、准确把握工作要点,防止出现重大项目申报遗漏,项目申报要在充分研究下一年度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单位集体讨论决定,项目立项申报不得反复。同时,各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确保预算真实可靠

科学、准确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是做大、做强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内部工作制度,高度重视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工作,并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要把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作为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项目申报的源头工作,按照越来越早、越来越细、越来越好的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基础数据真实、重点工作突出,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由于项目主管司局(单位)项目申报指南发布不及时、项目审核论证不充分而导致项目初步方案粗放和打捆申报,一律不予申报2014年项目预算。

2.超前研究,保障重点工作开展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直接依据是年度工作安排计划,服务对象是部门的专项工作任务。因此,各单位必须超前研究2014年的重点工作,保证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能满足2014年重点工作开展的需要。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要优先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杜绝一方面项目支出预算规模逐年增加,另一方面预算硬缺口也逐年加大情况的发生。

3.量入为出,合理编制申请预算

各单位要充分考虑上年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和财力可能申报项目预算初步方案,项目预算初步方案申报除特殊因素外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即总额应与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持平,不得突破。

4.统筹资金,控制预算申报规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0〕7号)精神,根据当年项目支出进度情况和预计年底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统筹编制申请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凡支出进度慢、结转、结余资金较多的项目,要主动减少或停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预算。同时,要确保所申请的项目支出预算是用于当年执行的预算,执行年限较长需分年度实施的项目支出,要充分结合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分年度申请项目支出预算,保证项目支出进度符合财政要求,以及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的下降,充分发挥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5.严格审核,规范预算申报材料

国家林业局项目主管司局(单位)负责审核、汇总各项目申请单位预算申请报告,并编制上报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初步方案的编制以文字材料(500字以内)和附表形式(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文字材料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工作内容、项目支出内容、立项依据、预算测算过程、绩效目标等,暂不编制项目申报文本。部门预算“一上”时再根据相关软件和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文本。

6.归口申报,提高预算申报质量

对林业行政许可审批(涉及司局和直属单位)、林业培训(涉及司局)、履行国际公约与国际合作配套(涉及司局)、林业信息网络(涉及司局和直属单位)等4个打捆项目实行归口申报,由归口单位负责审核把关项目立项申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提出预算建议安排意见。其中:林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报送政法司、林业培训项目报送人事司、履行国际公约与国际合作配套(只涉及各司局)项目报送国合司、林业信息网络项目报送信息办。归口单位联系人:

政法司:综合处(604室),李 权,电话84238686

人事司:教育处(728室),吴有苗,电话84238728

国合司:综合处(724室),毛 锋,电话84238724

信息办:综合处(625室),张会华,电话84238625

六、其他要求

各单位在预算编制期间请随时登录国家林业局政府网www.forestry.gov.cn,在“信息发布”-“资金管理”-“部门预算”中查询预算编制有关信息。预算编制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林业局计财司预算处联系。联系电话:010-84238431、84238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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