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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
2018/3/8 10:01: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绿化委员会,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绿化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
为加快国土绿化步伐,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对在国土绿化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城市(区)、县(市、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区等29个城市(区),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等134个县(市、区),北京市卫生局绿化基地等239个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向张敬等943名同志颁发全国绿化奖章。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城市(区)、县(市、区)、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为加快国土绿化事业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系统)要广泛宣传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绿化祖国的伟大事业,扎实开展造林绿化,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全国绿化委员会
2013年4月15日
相关链接: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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