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总林长令第1号——《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普洱市总林长令
2023年第1号
现将《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洱市总林长:李庆元 王 刚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市各级林长和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业监管责任、压实森林经营单位和林权所有者主体责任。以林长制工作为抓手,落实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五级林长制责任,加强巡林检查,积极协调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推动防火经费、队伍、责任、措施、物资“五到位”。推动森林经营单位法人和“五个关键人”履行主体责任,把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落实到每个环节、每座山头,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工作见实效。
二、扛牢筑实安全防线。严格火源管控,严格执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严把生产用火审批关、火种入山关、森林高火险期和高火险区禁火关、违规用火查处关,最大程度减少火灾的发生。全面排查隐患,认真督促检查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情况,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林区)、城市面山、交通沿线、输电线路两侧、油库、墓地周边等重要部位存在的森林防灭火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网格护林员作用,强化卡点设置、巡山护林,加大对适宜林区清除、割除危险可燃物的力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严格做好应急值守。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要求,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制度,及时做好卫星热点核查和火灾信息报送工作,做到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指挥调度。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要及时调整充实一线执勤力量,进一步强化车辆装备、灭火药剂等储备物资管理,强化重点场所熟悉演练和前置备勤,时刻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常态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宣传教育,开展针对性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保持队员在岗在位、执勤备守,提升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强化防火宣传教育。树牢防范意识,深入开展责任书入户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学校“五个一”宣传、标识和森林火险五彩旗宣传,扎实推进防火知识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使广大群众认识火灾风险和危害,增强防火意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为典型案例,增强全民的防火法治观念。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安全高效处置火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火灾扑救原则,将扑救安全放在首位,并贯穿始终,提早制定安全扑救、紧急疏散方案,优先设置火情观察哨,加强火场应急通信建设,千方百计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坚持科学指挥,强化现场调度,在各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由专业力量处置早期火、清守火场,非专业人员严禁扑火,遵循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做好余火、烟点清理,做到无火、无烟,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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