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 | 普洱市落实“三注重工作法”,确保思茅河集中清河行动成效
为扎实做好河湖治理保护工作,2023年2月25日,普洱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积极践行“党建+河(湖)长制”机制,落实“三注重工作法”,组织各级干部职工、党员、志愿者到思茅河及主要支流开展清河行动,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四乱”、沿岸绿化带无垃圾的“三无”目标,为群众营造清洁、优美、和谐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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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总河长令第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市委常委、思茅区委书记、思茅河市级河长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签发《关于印发思茅河及八条支流2023年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思茅河市级河长令第4号),对思茅河及主要支流开展清河行动进行统一部署,明确每年至少于汛前、汛后分别开展一次集中清河行动,并严格执行《思茅河及主要支流日常巡河工作方案》,落实巡河网格员责任,切实巩固清河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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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统一行动。根据市级河长统一部署,思茅河市级河长联系部门(市水务局)主动作为,积极与市级有关单位和思茅区政府加强对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将河道分为11段,分别由区级河长带队,在统一时间开展清河行动,坚决整治存在的乱占种植、乱围乱建、乱堆乱倒、违法捕捞等突出问题,积极改善水环境,既营造了良好的全民保护河湖氛围,又确保了清河行动标准一致、成效同步。
清河行动中,各级干部职工、党员、志愿者们干劲十足、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充分发扬“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精神,大家手持镰刀、锄头、火钳、编织袋、垃圾袋等工具,对河面漂浮物、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种植和乱堆乱倒、河道沿岸绿化带白色垃圾进行了清理整治。此次清河行动共投入人力650余人次、机械20余辆次,清理河道约30千米,清理垃圾杂物(含淤泥)30余吨,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
清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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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统一验收。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市水务局、思茅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3个工作组对思茅河及主要支流开展清河行动成效进行统一验收,验收中有2个河段达不到要求被责令重新组织清河行动,确保清河行动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普洱市各级各部门始终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定期开展清河行动,以保持河湖环境干净整洁,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清河行动“清出了”河畅水清好环境,“清出了”生态环保好意识,“清出了”共建共享好氛围。
下一步,普洱市将继续积极践行“党建+河(湖)长制”机制,把清河行动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认真总结提升和抓实抓细“三注重工作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营造“全民参与河湖保护治理”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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